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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汽车站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15日    

乐都区汽车站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乐都区汽车站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国泽竞磋(工程)2019-04190

采购项目名称

乐都区汽车站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74.959897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标段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各标段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10天内);

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其他资质条件:

(a)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15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30时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00元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2层(索菲特酒店正北面)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磋商截止时间

2019年4 月29日下午14:30时

磋商时间

2019年4 月29日下午14:30时

磋商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2层(索菲特酒店正北面)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海东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972-8610866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

采购代理机构机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0971-6269191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2层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新宁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05 0138 3604 0000 0133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电话:0972-8622757

 

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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