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定
点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平财采字(竞磋服务)2019-10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51 | 0 | 台 | 51台车辆(其中:10台为电动巡逻车,41台为轿车、越野车等)。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04-15 至 2019-04-19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政采云平台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4-26 15: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4-26 15:00:00
九、磋商地址: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10000 | 中国银行海东分行营业部 | 105002056423 |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12244
传真: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新平大道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7709768123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贾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972-8613242
传真:
地址: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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