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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南山办下达给湟中县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10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青海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湟中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西宁市南山办下达给湟中县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燕达竞磋(服务)2019-014

招标项目名称

西宁市南山办下达给湟中县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监理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预算额度

65.68万元

最高限价

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6568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招标要求

磋商内容:西宁市南山办下达给湟中县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监理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招标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任务,并具备一定的相关工程任务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监理工程师须全部具备监理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9 年 04 月 10 日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19 年 04 月 11日至 2019 年04月 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投标人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400 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

提供材料

现场购买: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报名材料不予接收。

磋商截止及磋商时间

 2019 年 04月22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及磋商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

招标人及联系人

招标人:湟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1-2233273

地址:西宁市湟中县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8467556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6号物通集团院内二单元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人

青海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48030365

其他事项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招标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招标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湟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232485



磋商保证金

9.1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13,000.00元整(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账户名:青海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账号:105048030365

交纳时间:2019年4月19日下午16时3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招标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9.2交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第9.1条规定的账户。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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