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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压缩垃圾车购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3月25日    

湟中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压缩垃圾车购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湟中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压缩垃圾车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燕达竞磋(货物)2019-00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25.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25日

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9年03月26日起,至2019年04月01日止,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报名费: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现场购买: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网上购买: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注: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报名材料不予接收。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500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帐号:105048030365

缴费时间: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2019年04月08日16点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青海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19年04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西侧湟水花园对面)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规划、数量和价格等内容。

2、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上、下册)、2份副本(上、下册)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上、下册)。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上、下册)”或“副本(上、下册)”等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上、下册)和副本(上、下册)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不满足以上条件,按不满足磋商文件,废标处理。

4、电子文档采用可读的U盘编制,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需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分别密封,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未按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采购项目名称:                正(副)本(上、下册)

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法人章)

在 2019年04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湟中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1-2237112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8467556

邮箱地址:1339607010@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6号物通集团院内二单元四楼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湟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232485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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