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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投标邀请公告

时间:2018年10月23日    

 投标邀请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西州环境保护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西州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鑫标点公招(货物)2018-021(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

海西州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

100万元

最高限价

10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8102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181024日至10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4号楼1单元1061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0971-8829776

电子邮箱:597675396@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81112100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七号开标室

采购人联系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20927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3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29776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4号楼1单元1061室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人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4023 4980(必须是采购人账户或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海西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7-8217537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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