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度城中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包二、包四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恒诚公招(服务)2019-060 |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 | 服务 | |
变更原因 |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政府采购开标、评审活动的通知》(青海省财政厅《青财函字<2020>115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活动的通知》,我公司将延期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 |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0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 2020年03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年02月03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2020年03月18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于2020年02月0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 “于2020年03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 14.1 按根据青财采字【2020】97号《青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确需纸质投标文件的交易项目,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装订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邮寄至规定地址,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 邮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8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邮寄文件送达接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104室),联系人:张女士 0971-8218930,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单位的答疑人联系方式,逾期未收到邮件视为放弃投标。 | ||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