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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规模化林场本底调查项目变更公告

时间:2019年08月01日    

湟水规模化林场本底调查项目变更公告

 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湟水规模化林场委托已于2019年07月30日发布的湟水规模化林场本底调查项目采购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国焱竞磋(服务)2019-166号

采购项目名称

湟水规模化林场本底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6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30日

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二、现变更为: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含丙级)相关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含丙级)相关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湟水规模化林场

联 系 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4688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971-8456071

邮 箱  地 址:qhgyzb@126.com

联 系  地 址:西宁市黄河路90号市政综合办公大楼3楼北侧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等媒体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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