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 第一部分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投标商必须具备系统集成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设备生产许可证和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设备经营许可证,签订合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驻国内办事处出具委托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发射机须有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 更正后内容: 第一部分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设备生产许可证和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设备经营许可证,签订合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驻国内办事处出具委托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发射机须有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