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已于2019年04月28日发布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为了本项目磋商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发布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诚德竞磋(货物)2019-057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160万元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05月07日 |
更正事项 | 1、由于排版问题,导致第6项镜头参数错误。需要变更为以下参数: 1.有效像素:≧213万; 2.≧30倍光学变焦镜头; 3.最小对焦距离:10 mm - 1200 mm; 4.图像存储格式:JPEG; 5.视频存储格式:MOV,MP4; 6.工作模式:拍照模式,录像模式,回放模式; 7.拍照模式:单拍,连拍(3/5张),定时拍(2/3/4/7/10/15/20/30秒); 8.曝光模式:程序自动曝光,手动曝光,快门优先曝光,光圈优先曝光; 9.曝光补偿:±2.3(以1/3 为步长); 10.测光模式:中央重点测光,点测光(点测光区域可选12x8); 11.电子快门速度:1/30-1/6000 秒; 12.白平衡:自动(AWB),晴天,阴天,白炽灯,手动白平衡(2000K-10000K); 13.指点变焦单击变焦范围:1-5; 14.抗闪烁:自动,50Hz,60Hz; 15.支持:测光锁定(AE Lock)、视频字幕、指点变焦、除雾、一键缩放到单倍图像、PAL/NTSC制式; 16.支持的存储卡类型:最大支持≧64GB,传输速度为Class 10 及以上或达到UHS-1 评级的Micro SD 卡;支持文件系统 FAT32(≤ 32 GB);exFAT(> 32 GB); 17.支持四、六旋翼无人机使用及套件(非小型);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延长至:2019年05月10日;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延长至:2019年05月16日下午3:00; 4、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05月15日中午12:00以前; 5、其他内容不变。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2576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84771转602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其他事项 |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7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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