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采购医用气体包括:液氧、液氮、瓶装医用氧、瓶装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气)气体成分CO、CH4、C2H2、O₂、平衡气为N2。现对其资质变更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产品注册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或提供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贾雪滢、葛景润
邮编:810001
电话:0971-6327712
传真:0971-6327712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