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
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024年)澄清说明
按照招标需求标段1-10现做一下澄清要求:
1-10标段交货(服务)期变更为: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7月30日,计229日历天。(具体起止时间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另行约定),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标段1、3、4、6、7、8、9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工程固沙无需提供芦苇、麦草、稻草等的检测报告);
特此说明,其他事项不变。
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