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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第七次更正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施工(EPC)第七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青海凌星公招(工程)2024-159)

一、工程名称: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二、项目编号:青海凌星公招(货物)2024-105

三、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四、更正内容:

1、变更事项:质疑回复

2、变更内容:

2.1问:根据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的要求材料:6.2、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放验收达标意见书(达到排放烟气中S02浓度小于35mg/Nm³,NOx浓度小于50mg/Nm³,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³)。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该检测报告均由环保部门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完成。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可替代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放验收达标意见书?

答: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可替代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放验收达标意见书。根据相关环保法规要求,环保验收为自主验收,验收时开展的检测工作需为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报备的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并根据检测数据出具合规的检测报告,同时,应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监督性比对监测工作。

3、其他事项不变;

五、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六、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饮马峡工业园

邮    编:816201

联系人:李静平

电    话:1869787998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邮    编:8100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971-8211766

2024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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