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中灶火及那棱格勒河流域
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
项目(2024年)澄清说明
按照招标需求现做一下澄清要求:
1.本项目1-9标段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营范围防沙治沙或沙化治理或生态保护修复恢复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
2.本项目10标段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网围栏第三方检测报告;”
3.现本项目1-9标段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现本项目10标段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本项目1-10标段原招标文件报名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24时00分,现本项目1-10标段招标文件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24时00分;
6、本项目原5-10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7、本项目现5-10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
特此说明,其他事项不变。
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