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民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EPC项目【招标编号:青招字2019-09262】,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使格尔木市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民和县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政府储气)项目充分满足项目建设所需专业要求,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第(2)条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变更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油田地面)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且同时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2019年09月27日09:00时至2019年10月1日18:00时,(9月28日、10月1日正常上班发售文件)
特此通知!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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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