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化验室分析仪器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招字2019-044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已由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青经信投备案[2017]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化验室分析仪器、实验室家具和气路管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格尔木工业园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
2.2 建设规模: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
2.3 建设工期:2019年月日前竣工并试车;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分析仪器的设计、制造、运输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试运行期、质量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以及足够运行两年的备品备件等。
实验室家具和气路管道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试运行期、质量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以及足够运行两年的备品备件等。
2.4.2 分为二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一:化验室分析仪器(进口)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设备编号 | 用途 |
1 | 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1 | 台 | LK-ICP-1 | 用于检测卤水样品、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样品等金属离子含量的测定 |
2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LK-YX-1 | 用于检测钠、钙、锂、镁含量的测定 |
标段二:化验室分析仪器(国产):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标明为国际进口品牌的应为品牌在国内合资或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用途 |
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4 | 台 | 用于检测钠、钙、锂、镁含量的测定 |
2 | 数显型往复振荡摇床 | 1 | 台 | 用于颗粒样品强度的检测 |
3 | 卤素水分测定仪 | 4 | 台 | 用于快速检测样品中的水分 |
4 | 振荡筛分仪 | 2 | 台 | 用于检测颗粒样品的粒径 |
5 | 台式PH计 | 6 | 台 | 用于样品中PH值得检测 |
6 | 分析天平 | 9 | 台 | 用于试验样品的称量 |
7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器 | 13 | 台 | 用于干燥样品 |
8 | 激光粒度仪 | 2 | 台 | 用于样品的粒径检测 |
9 | 超纯水机 | 3 | 台 | 用于分析室用水制备 |
10 | 台式电导率仪 | 2 | 台 | 用于电导率的检测 |
11 | 溶解氧检测仪 | 1 | 台 | 用于样品中溶解氧的检测 |
12 | 浊度仪 | 2 | 台 | 用于样品浊度的检测 |
13 | 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 7 | 台 | 用于腐蚀性固液混合物的抽滤分离 |
14 | 马弗炉 | 2 | 台 | 用于恒重试验样品 |
15 | 磨样机(碳化钨磨盘) | 2 | 台 | 带碳化钨磨盘,用于磨制样品, |
16 | 气相色谱仪 | 2 | 台 | 有机烷类药剂的检测 |
17 | 冰箱 | 1 | 台 | 用于冷藏药品试剂 |
18 | 空调 | 2 | 台 | 用于化验室环境空气的调节 |
19 | 离心机 | 1 | 台 | 用于实验室固液分离 |
20 | 离心机 | 1 | 台 | 用于研发试验固液分离 |
21 | 超声波清洗器 | 1 | 台 | 用于光谱仪清洗玻璃附件 |
22 | 便携式水质分析实验室 | 1 | 台 | 检测PH、电导、浊度、及分光光度计检测的所用项目 |
23 | 恒温水浴摇床 | 1 | 台 | 用于研发试验 |
24 | 粗称电子天平 | 5 | 台 | 用于样品粗称量 |
25 | 单道移液器 | 13 | 台 | 用于液体样品的准确移取 |
26 |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 2 | 台 | 用于测定气体和液体中水分 |
27 | 电陶炉 | 9 | 台 | 用于样品煮沸 |
28 | 万用表 | 2 | 台 | 用于仪表检测 |
29 | 特稳携式校验仪 | 2 | 台 | 用于仪表效验 |
30 | 直流电源 | 2 | 台 | 用于仪表效验 |
31 | 电阻箱 | 2 | 台 | 用于仪表效验 |
32 | 蠕动泵 | 2 | 台 | 用于研发试验 |
33 | 便携式PH计 | 5 | 台 | 用于PH值检测 |
2.6 交货地点: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设备使用现场,落地交货。
2.7 设备交货期:一、二标段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一、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招标设备的销售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标段一:分析仪器为原装进口产品(国际品牌),投标人须具有国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工程)本次投标产品的一级代理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9 月 06 日至2019年 09 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休),在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将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扫描后,发送至:qhjsjzb@sina.com。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09 月 26 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邮 编:816099
联系人:彭爱全
电话/传真:0979-8448248 8448240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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