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曲麻莱县大场金矿普查(探矿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XBKY19239
一、原公告第一条、招标条件现变更为:
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自然资〔2019〕125号)要求,《青海省曲麻莱县大场金矿普查(探矿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青海宝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中加合作大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就《青海省曲麻莱县大场金矿普查(探矿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原公告第二条、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现变更为:
1、建设单位名称:青海中加合作大场矿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青海省曲麻莱县大场金矿普查(探矿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
3、项目地点: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大场金矿普查区,南距曲麻莱县城240km,东距玛多县城260km,北西距格尔木市280km,海拔高度4400m至5022m。
4、项目内容:
大场金矿矿区勘查过程中已回填平整的临时道路、探槽、钻机平台以及建设营地等整理平复,同时实施草种、肥料采购及播种任务。其中:
(1)临时道路恢复:共29条,全长130994m,恢复面积709908㎡,坡面修整283963.2m3。其中:宽6米道路16条,长92966m,恢复面积557796㎡,坡面平复工作量223118.4 m3,为牧民转场用道路,不实施草籽播种任务;宽4米道路13条,长38028m,恢复面积152112㎡,坡面平复工作量60844.8 m3,整理平复的同时实施草籽播种任务。
(2)探槽恢复:共973条,长91321.72m,恢复面积273965.16㎡,坡面平复工作量109586.06 m3,整理平复的同时实施草籽播种任务。
(3)钻机平台恢复:共1331个,恢复面积106480㎡,坡面平复工作量42592 m3,整理平复的同时实施草籽播种任务。
(4)营地恢复:共2处,恢复面积8000㎡,坡面平复工作量3200 m3,整理平复的同时实施草籽播种任务。
(5)草种、肥料采购及播种
①草种及肥料的选择:选用青海当地生产的、适宜青藏高原生长的多年生禾本科牧草品种,即以市场供种相对充足的垂穗披碱草、青海中华羊茅、青海冷地早熟禾。种子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级标准以上(种子纯净度、发芽率执行标准为GB 6142-1985)。全部采用断芒、精选、定量包装的牧草种子(要求具有种子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底肥选用有机肥。
②播种量及施肥量:遵循适量播种,合理密植的原则。混播草地总播种量8kg/亩,分别为垂穗披碱草4kg/亩、青海中华羊茅2kg/亩、青海冷地早熟禾2kg/亩;有机肥施入量为18kg/亩。
③草籽种植面积:共540557.16 ㎡(合810.83亩),其中:临时道路152112㎡,探槽273965.16㎡,钻机平台106480㎡,营地8000㎡;共需草籽6500kg,其中:垂穗披碱草3250kg,青海中华羊茅1625kg,青海冷地早熟禾1625kg;共需有机肥15吨。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2019年6月上旬—2019年9月20日,完成矿区内全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7、实施方法
(1)槽探、钻机平台平复
以减少生态环境破坏为前提,先在恢复工程周围铺设环保布,避免损坏、污染周围原有植被等,平复工作结束后进行清理,保障周边环境不受二次损坏。
(2)道路恢复
按从远至近的原则,先恢复无工程区域,等槽探等工程恢复完后再恢复道路,避免重复工作,主要技术措施采用环保布对周边地段进行防护,地势陡峭地段采用木板进行围堵,避免废渣滚落,损坏周边环境。
(3)生活营地
以减少生态环境破坏为前提,应将治理工程项目营地设置在原有项目营地之内,待上述工程恢复完成之后,最后对营地所在土地进行平整恢复。
(4)植被恢复
对矿区内造成影响的槽探、钻机平台、临时道路及生活营地在平复过程中,一次性完成播种、施肥、镇压作业,通过自然修复方式,实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基本协调。
8、实施效果
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工程应达到下表所列要求。
曲麻莱县大场金矿普查项目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标准表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恢复治理工程 基本内容 | 完成 时间 | 验收要求 |
1 | 临时道路恢复 | 宽6米道路恢复面积557796㎡,坡面平复工作量223118.4 m3,为牧民转场用道路,不实施草种播种作业 | 2019年9月20日 | 土地整理平复,实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基本协调;作为当地牧民转场道路使用 |
宽4米道路恢复面积152112㎡,坡面平复工作量60844.8m3,整理平复的同时实施草籽播种任务 | 2019年9月20日 | 土地整理平复,实施草籽种植工程,通过自然修复方式,实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基本协调 | ||
2 | 探槽 恢复 | 探槽共973条,恢复面积273965.16㎡,坡面平复工作量109586.06 m3,整理平复的同时实施草籽播种任务 | 2019年9月20日 | 土地整理平复,实施草籽种植工程,通过自然修复方式,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基本协调 |
3 | 钻机平台恢复 | 钻机平台共1331个,恢复面积106480㎡,坡面平复工作量42592m³,整理平复的同时实施草籽播种任务。 | 2019年9月20日 | 土地整理平复,实施草籽种植工程,通过自然修复方式,实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基本协调 |
4 | 营地 恢复 | 营地共2个,恢复面积8000㎡,坡面平复工作量3200m³,整理平复的同时实施草籽播种任务。 | 2019年9月20日 | 土地整理平复,实施草籽种植工程,通过自然修复方式,实现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基本协调 |
项目通过“一查两验”,即:(1)曲麻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会同项目组自查验收;(2)玉树州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会同项目组初步查检验收;(3)省生态环保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完成对大场项目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并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后,最终验收合格。
三、原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现变更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青海省内高海拔地区承担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专业技术职称;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3月1日~2019年2月28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开标现场需要携带合同原件以备查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投标人如中标后必须在进场前办理好进青备案手续(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规定)。
四、原公告第四条、投标报名现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安全许可证、单位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等)、近三年施工业绩证明文件及开票信息。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祁连路327号盐业大厦6楼612室或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将所需要的文件电子扫描发至bkwangzuohai@163.com,并电话确认。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 在青海省西宁市祁连路327号盐业大厦6楼61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网上购买。
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对公账户)。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祁连路327号盐业大厦六楼青海宝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02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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