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通知(一)
青招字2019-11306
各投标企业: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用PE管道采购【招标编号:青招字2019-11306】有关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备购销合同第五条付款5.3.1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供方支付给需方合同总价款的%,计¥ 元(大写:780000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设备购销合同第五条付款5.3.1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供方支付给需方合同总价款的%,计¥ 元(大写: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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